李芬到底惜命,没敢死。

    这件事之后,就烂在她肚子里,没有人再提。

    沈大志再傻,那也是个成年男人。

    经历过一次后,就得了趣味。

    只是傻子到底是傻子。

    不会顾及她今天是不是累了,是不是不高兴。

    他只管把她压在身下办事,自己爽快。

    李芬也不知道自己嫁对了还是错了。

    在这里生活,家里的活都压到她身上。

    在娘家,冬天最冷的时候,她捡了柴还能烧点热水洗衣做饭。

    可在沈家,朱红妞根本不舍得烧柴。

    大冬天,水缸里的水冰冷的都结了冰渣,她也只能把手伸进去做饭洗衣。

    两只手冻得红肿开裂,长了冻疮也只能忍着。

    晚上手痒的时候,甚至挠出血。

    可现在有人关心她。

    还是考上大学,漂亮的跟仙女一样的沈家养女。

    有些人即使掉在沈家的泥潭里,也有福气能爬出来。

    李芬想着自己这辈子命苦,从一个干活的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

    她脸上又片刻的动容,接着就是低下头继续往前走。

    朱红妞见沈白榆关心李芬,不以为意。

    “怀孕咋的啦?她是踹了金蛋还是财神爷?我当年怀大志的时候,连件儿棉袄都没有,不也活过来了。”

    李芬的头埋得更低了。

    “所以……你才把沈大志生成了傻子!”

    沈白榆不咸不淡的声音如响雷在李芬和朱红妞耳边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