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刚传送过来就对敌寇的兵卒里印象分低到极点。

    其二,既然传送过来,接触到的是被攻击被侵略的国度百姓,那多少有点雏鸟情节吧,起码没办法成为敌寇,来杀害这些人。

    毕竟,战功和成就,都需要血腥铺路。

    那还能做什么,皇?

    还不知道这个背景下的皇帝什么章程,是那种抛弃子民只顾自己享乐,还是纯纯奸臣搞事皇帝不得已忍辱负重已经用自己的力量保住一部分子民的那种。

    “啧”,真麻烦,又是要探索的线索。

    还是陈文德那种抛却了良知的人,能在乱世中快速站稳脚跟。

    下午,两人又收获了两只鸟类,这些猎物都捆在王沟渠的腰带上,把小男孩高兴得不行,几乎是一蹦一跳的往回走。

    看着对方走了那么多路还坚挺的双腿,沈颜真是羡慕这膝盖啊。

    换做现实世界,这体质,这天赋,当个田径运动员,又有工资又有荣誉啊。

    回到聚集地,所有人都被一只鸡两只鸟给震惊了,全部围过来看。

    村长知道这肯定是沈颜打的,心想也不能叫人家也按照他们村里的模式分一半出来。

    人家有这本事,自己走远点,打多少吃多少不好吗?

    于是,只求了一只鸟,不敢惦记更多。

    沈颜还有很多信息要打听,因此把一只鸟给了王沟渠,其余的给了村长,换取了聚集地所有人的好感。

    起码,现在是好感的。

    在你一言我一语的嘈杂声中,沈颜筛选到了一些有用的讯息。

    这个国家叫应朝,敌对国家叫狼犬国是从西北疆域外一路打过来的侵略者,他们信奉人的血肉可以增强身体,获取对方能量,因此一直有这个食人的的习惯。

    遇到百姓,男的直接砍杀,无论多少岁,女的会带回去,不饿的时候用,饿的时候吃。

    奇葩的来了,在侵略者节节胜利的背景下,影响到了一部分应朝人,在灾荒中,顺应侵略者的思维,也开始出现了……食人的习惯。

    附近的城镇,更有一个菜市场,人的肉,分部位卖。

    “不是说侵略者已经打到这里了吗,为什么还有城镇,都是侵略者?”

    “据说是城中知府投靠,避免了屠城,还表示只要有银钱,照样能从城里面买食物,其中,二脚羊是最便宜的。”

    二脚羊是什么,不用说也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