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弦从梦中惊醒,从沙发上忽然坐起来。

    他没顾虑到小小的沙发经不起他突然的大动作,被撞歪了一角,金弦没坐稳,裹着被子直直地滚到地毯上。

    他扶着脑袋昏昏沉沉地爬起来,看着眼前陌生的情景,脑袋闪过一片空白,再慢慢回忆起之前发生的事。

    天光已经大亮,初升的太阳布下温柔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纱帘落到金弦的身上。

    墙上的时钟滴答一声,正好是七点整。

    金弦揉着眼睛,脑袋里光怪陆离,他不记得自己梦见什么了,只有看不清楚的几个画面。

    又忘记了…

    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已经屡见不鲜,这一年来,他习惯得快要麻木。

    就像他不记得自己从哪来,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流浪。

    全都忘了,包括他的父母亲人,再准确点来说,他忘了一年前的任何人和事。

    一年前,他顶着空白的记忆,出现在一个垃圾场里,从那之后,他就开始了漫无目的的游荡。

    闻歌出来的时候,他还坐在地板上裹着被子发愣。

    今天是周三,闻歌还要上班,昨晚想得太多,睡不好,导致他今天起床比平常晚。他匆匆忙忙地刷牙洗脸换鞋子,没空去管还留在他家里发呆的男人。

    他径直打开冰箱,捏起一片吐司塞进嘴里,然后拿起公文包快步向门口走。

    金弦茫然地看着他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目送他走到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跟他说再见。

    只见闻歌瞟了他一眼,嘴里嚼着面包,含糊不清地跟他说:“楼下便利店旁边的送水站招人,你待会去那边问问。”

    金弦应道:“好…”

    好字刚说一半,还有另一半留在了门内。

    金弦挠挠头,起身洗漱。

    送水站挂着一副深蓝色的牌匾,非常显眼,金弦没费多大劲就找到了闻歌口中所说的招人的地方。

    此时,他正站在人家门口,任眼前的花臂大哥打量着他。

    大哥显然是这个送水站的老板,嘴里叼着烟,上上下下地审视着这个穿着拖鞋就冒出来说要加入他们的年轻人。

    看了半天,大哥翘起半边嘴角,吐出一口白烟,咬着烟头跟他说:“小子,我们这包吃不包住只招全职的喔。”

    金弦小鸡啄米似的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