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抽丝剥茧(视J)(1/4)
小时候的郑坚白很乖。
他还不到五岁,却知道踩着板凳,站在灶台旁边帮李遥一择菜。
男孩的身体小小的,套着几件从二手店买来的旧衣服,李遥一喂了他好多牛肉和土豆都没有让他的身体横向生长,所以多年后身材高大、肌肉发达的郑坚白一出现就把李遥一吓了一跳。
当时的郑坚白只有脸蛋是肉嘟嘟的,带着樱花绽放一般的浅粉,李遥一爱他认真的小模样爱得不行,又担心他被厨房里的器具划到手,于是手上的活计也不做了,干脆全神贯注地盯着郑坚白。
其实郑坚白也在反过来看他。
李遥一是个出身优渥的小少爷,又是个靠手吃饭的画家,自然也不应该出现在厨房里。只是在异国他乡漂泊,他早已被生活调教得毫无棱角,无师自通地削起土豆煮汤,味道无功无过,划伤手也是常有的事,偶尔汤里还能品味出属于血液的甜腥味。
李遥一怕郑坚白受伤,郑坚白也怕李遥一受伤。于是灶台前,一大一小大眼瞪小眼,时间从他们之间悄悄溜走,郑小茜坐在客厅的地板上看电视,一边看一边“呵呵”冷笑。
墙上的钟表时针已经指向了八,必须完成任务了,吃过晚饭郑坚白要去睡觉,那么小的孩子应该睡觉。
所以到了这个时候,李遥一就会伸手捧起郑坚白的脸蛋亲一亲,亲过了左边再去亲右边,好像每一个吻都是有时效的,一个吻可以坚持几个小时,把每一段时间规定好,那么可以让郑坚白乖乖去睡觉就需要五个吻。
左边一下,右边一下,额头上一下,发顶一下。
然后呢?
郑坚白的脸蛋肉乎乎的,小孩子看着李遥一,撅起自己的嘴巴,期待似的看着李遥一。于是做为舅舅的男人最后“吧唧”一口亲在他酷似小鸭子一样的嘴巴上。
“吃完饭就去睡觉,不要吃太多,不然拉不出臭臭。”李遥一嘱咐他说。
“如果明天早上我拉臭臭了,可以亲我的屁股吗?”郑坚白昂着脸,他说这话的时候好似有些难为情,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偷偷看着李遥一。
“天哪,你这个坏小子,你想要臭死我啊。”穿着围裙的男人佯装发怒,他笑着伸手去抓郑坚白,实际上是长臂一捞,把孩子从凳子上抱了下来,稳稳地放在地上。
这些都是贮存在李遥一脑海中有关于那个孩子的记忆,他在郑小茜母子离开之后,偶尔在夜深人静、倍感寂寞的时候才会把它们拿出来品味咀嚼。
这些闪着暖光的记忆没什么特别的,和他噩梦般的经历一样都开始褪色,只有记忆中郑坚白的脸始终如同玫瑰花一样娇嫩。
好像人们夸赞小孩乖,是希望他们表现出在当下年龄不该有的稳重气质,能向大人提供出意料之外的价值。
对此李遥一并不赞同,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奢求什么回报——他认为自己对郑坚白,甚至对好心收留的学妹郑小茜,都没有任何期待。
因为对他来说,他做这一切,是在赎罪。
可以确定的是,当初他坚持拒绝亲吻郑坚白的小屁股,结果令李遥一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十几年之后,郑坚白找上门来,报复似的剐了他的裤子,把脸埋进他的股间,然后用口舌包裹着他隐藏在屁股中间的小口,又吸又舔,把软软的穴口弄得湿嗒嗒的。
在这场灾厄发生之前,郑坚白还是那个和他重逢的阳光青年。尽管他的行事风格有些古怪,身上散发着美利坚本土青年浓重的个人风格:以自我为中心、既粗鲁又直接。
比如花了一大笔钱强行把工作中的李遥一拽回家,比如强硬地把李遥一抱在自己的怀里,然后单手拿着矿泉水瓶喂自己舅舅水喝......但他做这些都是出于好意,对吧?
“唔......咳咳。”清凉的水不停顺着李遥一的喉咙眼灌下去,迫使男人做着连续吞咽的动作,稍不留神,李遥一就呛住了,他像个溺水的人,腿软得要命,左臂抵着郑坚白的胸膛扑腾着,慌乱地咳嗽,眼底浮上泪花。
他还不到五岁,却知道踩着板凳,站在灶台旁边帮李遥一择菜。
男孩的身体小小的,套着几件从二手店买来的旧衣服,李遥一喂了他好多牛肉和土豆都没有让他的身体横向生长,所以多年后身材高大、肌肉发达的郑坚白一出现就把李遥一吓了一跳。
当时的郑坚白只有脸蛋是肉嘟嘟的,带着樱花绽放一般的浅粉,李遥一爱他认真的小模样爱得不行,又担心他被厨房里的器具划到手,于是手上的活计也不做了,干脆全神贯注地盯着郑坚白。
其实郑坚白也在反过来看他。
李遥一是个出身优渥的小少爷,又是个靠手吃饭的画家,自然也不应该出现在厨房里。只是在异国他乡漂泊,他早已被生活调教得毫无棱角,无师自通地削起土豆煮汤,味道无功无过,划伤手也是常有的事,偶尔汤里还能品味出属于血液的甜腥味。
李遥一怕郑坚白受伤,郑坚白也怕李遥一受伤。于是灶台前,一大一小大眼瞪小眼,时间从他们之间悄悄溜走,郑小茜坐在客厅的地板上看电视,一边看一边“呵呵”冷笑。
墙上的钟表时针已经指向了八,必须完成任务了,吃过晚饭郑坚白要去睡觉,那么小的孩子应该睡觉。
所以到了这个时候,李遥一就会伸手捧起郑坚白的脸蛋亲一亲,亲过了左边再去亲右边,好像每一个吻都是有时效的,一个吻可以坚持几个小时,把每一段时间规定好,那么可以让郑坚白乖乖去睡觉就需要五个吻。
左边一下,右边一下,额头上一下,发顶一下。
然后呢?
郑坚白的脸蛋肉乎乎的,小孩子看着李遥一,撅起自己的嘴巴,期待似的看着李遥一。于是做为舅舅的男人最后“吧唧”一口亲在他酷似小鸭子一样的嘴巴上。
“吃完饭就去睡觉,不要吃太多,不然拉不出臭臭。”李遥一嘱咐他说。
“如果明天早上我拉臭臭了,可以亲我的屁股吗?”郑坚白昂着脸,他说这话的时候好似有些难为情,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偷偷看着李遥一。
“天哪,你这个坏小子,你想要臭死我啊。”穿着围裙的男人佯装发怒,他笑着伸手去抓郑坚白,实际上是长臂一捞,把孩子从凳子上抱了下来,稳稳地放在地上。
这些都是贮存在李遥一脑海中有关于那个孩子的记忆,他在郑小茜母子离开之后,偶尔在夜深人静、倍感寂寞的时候才会把它们拿出来品味咀嚼。
这些闪着暖光的记忆没什么特别的,和他噩梦般的经历一样都开始褪色,只有记忆中郑坚白的脸始终如同玫瑰花一样娇嫩。
好像人们夸赞小孩乖,是希望他们表现出在当下年龄不该有的稳重气质,能向大人提供出意料之外的价值。
对此李遥一并不赞同,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奢求什么回报——他认为自己对郑坚白,甚至对好心收留的学妹郑小茜,都没有任何期待。
因为对他来说,他做这一切,是在赎罪。
可以确定的是,当初他坚持拒绝亲吻郑坚白的小屁股,结果令李遥一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十几年之后,郑坚白找上门来,报复似的剐了他的裤子,把脸埋进他的股间,然后用口舌包裹着他隐藏在屁股中间的小口,又吸又舔,把软软的穴口弄得湿嗒嗒的。
在这场灾厄发生之前,郑坚白还是那个和他重逢的阳光青年。尽管他的行事风格有些古怪,身上散发着美利坚本土青年浓重的个人风格:以自我为中心、既粗鲁又直接。
比如花了一大笔钱强行把工作中的李遥一拽回家,比如强硬地把李遥一抱在自己的怀里,然后单手拿着矿泉水瓶喂自己舅舅水喝......但他做这些都是出于好意,对吧?
“唔......咳咳。”清凉的水不停顺着李遥一的喉咙眼灌下去,迫使男人做着连续吞咽的动作,稍不留神,李遥一就呛住了,他像个溺水的人,腿软得要命,左臂抵着郑坚白的胸膛扑腾着,慌乱地咳嗽,眼底浮上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