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引起动静,凌桀省心,但另一方面,看见如此没眼色的家伙,他又有点手痒。

    门口的木牌上写得清清楚楚“大减价,一枚金币十颗进口饴糖”,竟然只给他打包九颗,怎么,以为他不识数?

    况且就算没有触角,他高贵的长相、标志性的黑色披风还不能展现蜂族最强的身份吗?

    凌桀觉得是自己还不够努力。

    决定了,下次就来南鳌挑战。

    亮出匕首后,店家乖乖地多添二十颗饴糖,凌桀心满意足地离开。

    正巧旁边一家药店装修得不错,他就进去看了看。

    脚还没落地,一道声音先传了过来。

    “嘿,那可不一定,听说这次的美人和城主一样,都有一对翅膀咧,没准城主还就看上了呢!”

    凌桀脸色一变,他几步上前,拽起丑陋的店主,

    “你说什么?”

    动静间,宽松的兜帽滑落,一对绿色的触角在空中晃动。

    hama哥脸色一变。

    ——救、救救救命!林蜂族的疯子又来啦!

    见势不妙,刚才倚在桌旁的顾客已经果断蹲下来,钻进桌子底下。

    他顺着木桌间的缝隙,看到那对触角,吓得一股屁股墩坐在地面。

    果然,不该今天来药店啊,被林蜂盯上,就算这里全是药也难保命啊!

    似乎预感到自己的命运,两人同时脸色灰白。

    凌桀皱起眉,眼光凛冽,一字一句地重复一遍,

    “你,说什么。”

    语气中的暴躁无法掩饰,仿佛下一刻就要爆发的火山,hama哥一个激灵。

    正在这时,联络器再次响起,他像发现救命稻草一样,反手抓起联络器,哆哆嗦嗦地递给凌桀。

    眼前破烂的联络器,不知转了几手,上面好似蒙上一层污垢,在灯光下纤毫毕现,凌桀嫌恶地别开头,松开手,惜字如金,

    “读。”